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有关规定,我校已于2022年10月5日发布《关于申报2022年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通知》,因2022年10月31日收到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函件《关于报送2022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通知》,按照最新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材料报送事项补充通知如下:http://gszz.hust.edu.cn/info/1085/33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