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的通知

2025-04-03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激励广大毕业生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3 号)》,决定评选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

2025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2025年毕业的研究生),名额指标22人。

二、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工作积极、综合能力突出的优秀毕业生(研究生)。

参评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政治思想状况良好;

2. 学习努力,无课程不及格;

3. 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注册在籍;

4. 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且在基本学习年限内。

申请优秀毕业生应当满足以下任意两个条件:

1.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学生标兵称号、三好学生称号、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3.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三、评选程序

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荣誉称号依照“学生申报与导师推荐、院(系)初审、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程序评定。

1. 4月2日-4月10日,毕业生根据要求在华科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  (http://yjsjz.hust.edu.cn/web/userCenter/myHomepage/)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导师审批同意;向党支部党支部或班委会提交毕业鉴定申请,党支部或班委会参考附件1出具鉴定意见。4月10日上午9:00-11:30线下提交纸质材料至软件学院1009,并加入通知群见附件2。纸质材料包括《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须有导师同意意见)和党支部或班委会鉴定表

2. 预计4月17日左右院系答辩评审。

3. 4月17日后,学院审议通过公示名单5个工作日后提交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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