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软件学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10-09  点击:[]

学院各研究生班:

为促进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新型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在研究生中开展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其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

1、评选对象是在册的2013级、2014级双证硕士研究生,2015级双证硕士研究生不参加评选。

2、评选人数:12名,其中2013级5名,2014级7名

3、奖励标准:硕士研究生每人2万元

4、凡被评上国家奖学金者,均须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实事求是。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申请国家奖学金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条:

(一)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十佳党支部书记、十佳党员、研究生品德模范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二)上学年度学习成绩优异。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位于前10%。

(三)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四)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奖。

(五)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

(六)在课题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贡献突出。

具体评分标准见《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评分表》(附件2)

三、评选时间安排

1、制定评选细则和实施方案:10月9日——10月11日;

2、接收研究生申请时间:10月12日——10月15日上午11:00前

3、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答辩:10月17日

4、评选结果公示时间:10月19日——10月23日

5、评选结果上报时间:10月24日

四、 评选步骤

1、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交给导师签字(推荐人),并登录HUB系统完成在线申请,所有申请材料,审批表及证明材料(见附件2)交到学院210办公室。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申请理由” 应从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和创新实践成果以及发表论文(包含题目、期刊名、页码及收录情况)等方面阐述,“推荐人”原则上由导师签字。

2、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奖学金申请者的条件和资料,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办法(试行)》初定参加答辩名单并于10月16日公布;

3、2015年 10月17日在学院进行答辩,实行差额评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五、几点要求

1、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一律用黑色钢笔填表,用圆珠笔填表的均取消获奖资格;

3、所有获评学生提交事迹材料(附件3)和个人展示材料(附件4)(申请时不需要提交)

4、申请表及所获荣誉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由相关人员(单位)签字盖章,按照通知要求时间与申请材料一同上交,过期不予接受。

软件学院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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