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16号文件精神,推动学习黄来女、赵传宇等“全国道德模范”活动蓬勃开展,积极挖掘、发现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展示当代湖北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学生榜样,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湖北省教育厅、共青团湖北省委决定开展“湖北省三好学生”、“湖北省优秀学生干部”和“湖北省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我校研究生参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评选表彰对象为2008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学校的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和研究生班集体。
二、标准和名额
评选表彰“湖北省三好学生”、“湖北省优秀学生干部”和“湖北省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
“湖北省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有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2007年6月参评并获得“校三好研究生”称号,每个院系推荐一名候选人。
“湖北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是:除符合“湖北省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外,要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2007年6月参评并获得“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每个院系推荐一名候选人。
“湖北省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是: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每个院系推荐一个候选研究生班集体。
三、评选要求
推荐人员填写“湖北省三好学生”、“湖北省优秀学生干部”和“湖北省先进班集体”登记表一式三份(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并于2007年11月16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学工组210#办公室(过期不报视为弃权)。经差额评选,报学校审批,决定最终参评名单。
软件学院学工组
2007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