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做好二〇〇七届暑期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07-05-30  点击:[]

为了全面总结〇〇七届暑期毕业研究生在校情况,各院(系、所)应对他们进行毕业鉴定,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优秀毕业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鉴定工作

1.毕业鉴定的对象:全体〇〇七届毕业研究生(2007年4月至2007年7月期间毕业的研究生)。

2.毕业鉴定的内容:德、智、体三个方面。

3.毕业鉴定的方法:先由个人写出自我鉴定,在班级汇报,由党支部或班委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填写班级鉴定意见,导师签署意见,各院、系党总支或所直属党支部签署组织意见,最后由院(系、所)统一到研究生工作部盖章。

4.毕业鉴定的时间:六月。

5.归档:所有鉴定评审完毕后,送档案馆归档。

二、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

1.评选条件:参照三好研究生条件,具体满足以下两条者即可参加评比。

(1)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称号或单项奖学金;

(2)毕业论文优秀;

(3)科研成果突出;

(4)认真执行国家分配政策。

2.奖金额度:优秀毕业研究生享受500元奖学金。

3.评选比例:优秀毕业研究生奖金含在各院(系、所)的单项奖学金额度内,院(系、所)可自行确定具体的获奖比例,但应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5%。

4.评选办法参见《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执行。

5.自我总结和组织鉴定要求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用黑色墨水钢笔或水性笔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字迹要端正清楚,各院(系、所)收齐后,集中交至研究生工作部(东一区11号)。

6.各院(系、所)于6月11日前将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通过喻园晨光网站奖学金评定系统报到研究生工作部。

7.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载入个人档案。

三、几点要求

1.各院(系、所)要高度重视毕业研究生的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抓实抓好。

2.把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作为思想教育和就业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能搞形式走过场,通过毕业鉴定和评优工作,使毕业生受到自我教育。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07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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