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05]44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05]43号)文件,为了做好2006—2007学年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
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包含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
(一)评选三好研究生工作,在研究生本人申请和群众评议的基础上进行,其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
1、评选对象为所有在册的研究生。
2、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人数的15%。
3、凡被评上三好研究生者,均须如实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
4、评选时间:5月29日——6月11日。
5、各单位在6月11日前将《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收齐,连同《汇总表》交至研究生工作部(东一区11号)。
(二)三好研究生标兵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获三好研究生标兵称号的研究生享受2000元奖学金,获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的研究生享受1000元奖学金,该奖学金已包含在下拨到院系的额度中。
(三)获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享受500元奖学金,具体评选参见《关于做好二〇〇七届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和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该奖学金已包含在下拨到院系的额度中。
(四)各单位在6月11日前需将《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审批表》、《汇总表》(奖学金评审系统自动生成)收齐交到研究生工作部(东一区11号)。
(五)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各单位将《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在研究生工作部盖章后,送档案馆归档。
二、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
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参考《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就评定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工作的几个具体问题说明如下:
1、评选对象是所有在册的研究生。
2、本次评定的单项奖学金包括:校科技十佳、校科技十佳候选人、校学术十杰、校学术十杰候选人、校才艺十佳、课程学习优秀奖、科技成果奖、优秀论文奖、社会公益奖。后五项由各院(系、所)评定。
3、学校下拨各院(系、所)单项奖学金总指标,院(系、所)自行确定单项奖学金的类别以及在不同年级不同层次间的分配。
4、各类单项奖学金的奖金额度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5、评定单项奖学金的时间:5月29日——6月11日。
6、凡获得单项奖学金者,均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7、社会捐赠奖学金单独评选,可与单项奖学金重复,凡获得社会捐赠奖学金者,均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8、各单位在6月11日前将《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华中科技大学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汇总表》(奖学金评审系统自动生成)交到研究生工作部(东一区11号)。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并有专人负责,把工作做细做扎实,使评选、评定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2、 各院(系、所)应须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细则,加盖院系公章,于6月4日之前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并公示。在评选、评定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做到公开、公正、合理,通过两评工作,做到有利于调动广大研究生学习积极性,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全面发展和培养质量,有利于建设优良校风学风,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3、 各单位应按时按要求完成“两评”工作任务。
4、 一人可同时获得优秀研究生和单项奖学金,但不可同时获得两类单项奖学金或两个不同优秀研究生称号。
5、 一律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水性笔填表,用圆珠笔填写的均取消获奖资格。
6、所有获得优秀研究生或单项奖学金者均须登陆喻园晨光奖学金系统(用户名:学生姓名,密码:学生证号),审核自己的基本信息和填报所获奖项。
7、院系需登陆喻园晨光奖学金系统审核学生填报情况,点击“上报”将院系的评选结果上报至研工部,同时点击“生成汇总表”后打印汇总表,将汇总表加盖院系公章后上交研工部。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07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