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软件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答辩与后期工作的通知

2016-05-27  点击:[]

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

院教字〔2016〕04号

关于做好软件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答辩与后期工作的通知

为确保软件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后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监控与管理,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结合学校有关通知精神,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答辩资格审查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在2016年6月1日前交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任务书检查学生是否按计划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将符合要求的论文在2016年6月3日前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形式审查,经形式审查通过后,学生方获得参加答辩资格。

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审查通过后,由各答辩小组主持答辩,小组答辩时间安排在2016年6月6日-8日。全院答辩截止时间定为 2016年6月12日。

1、答辩前,由指导教师对论文进行审阅,写出评语并预评分。答辩小组每个成员都必须详细审阅每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了解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并准备答辩时向学生提出的问题,为答辩作好准备。

2、答辩中,学生须报告自己毕业设计的主要内容(约10分钟),并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

3、答辩小组秘书必须认真做好记录供评定成绩时参考。

三、 成绩评定与优秀论文推荐

答辩工作结束后,各答辩小组应举行专门会议,按学校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在参考指导教师预评结果的基础上,评定每个学生的成绩。

1、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并按百分制分段折合等级为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

2、各答辩小组按本组毕业设计(论文)人数的20%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良好比例控制在50%以内,其他各档成绩的分布应符合实际。

3、对各答辩小组提出的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由院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院级答辩和评审,确定最终成绩,并对优秀论文进行排序,且按不超过本院(系、部)做毕业设计(论文)毕业

生人数的3%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凡推荐到学校的优秀学士学位论文,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严格审查。院级答辩和评审推荐时间安排在2016年6月12日。

4、各答辩小组应对每名学生写出评语,并在2016年6月13日前将全部论文和答辩材料交院教务办公室。

四、答辩安排

各答辩小组答辩时间、地点详见《软件学院2012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

特此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

2016年5月9日

附:

软件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审查学生需提交的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参考文献译文本

(3)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4)华中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工作日志

(5)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光盘

上一条:关于2016年端午节放假期间调课、停课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成立软件学院2012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院答辩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东校区恩明楼软件学院1011室

Copyright 2023 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

Email: sse@hust.edu.cn 

电话: 027-87792255

院长信箱:ssedean@hust.edu.cn

书记信箱:sseshuji@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