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软件学院2012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院答辩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6-05-27  点击:[]

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

院教字〔2016〕05号

关于成立软件学院2012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院答辩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为确实做好我院2012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落实学院下发的《关于做好软件学院2012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院成立2012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院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各系主任和答辩小组组长组成(名单附后)。其职责是对各系上报的优秀和不及格论文组织院级答辩或评审,确定最终成绩并对优秀论文给出排序。

2.为了加强各系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的质量监控和成绩评定的宏观控制,减轻院答辩委员会的工作量,要求以系为单位,按参加毕业设计学生总人数20%的比例,向院答辩委员会上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院答辩委员会对其组织答辩并确定排序;此排序名单将作为申报学校和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依据。

3.要严格执行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审查制度,各系要指定专人协助学院进行论文形式审查工作。负责论文形式审查的教师,要严格按照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审查学生需提交的5项材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定以及形式审查论文格式规范等要求,对论文形式、质量和资料完备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凡不合要求的均不得参加答辩。

4. 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分数和等级的评定,由各系根据指导教师评语和预评分、答辩小组评语和评分综合确定,并由系主任签名后,以系为单位集中将答辩材料报送到学院教务办公室录入成绩并存档。

请各系在6月8日前将本系优秀和不及格论文名单报院答辩委员会秘书,以便安排集中答辩。

特此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

2016年5月18日

附:

软件学院2012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院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席:覃中平

成员:吴涛、邱德红、黄立群、方少红、薛志东、陈长清

秘书:石桂玲

主题词:成立 2012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答辩委员会 通知

抄报:教务处

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

2016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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