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获奖名单及做好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6]4号)精神,我校黄闪闪等同学完成的4项成果获一等奖,赵苒婷等同学完成的7项成果获二等奖,石书国等同学完成的4项成果获三等奖,现公布获奖名单(附件1)。
为做好我校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
2016年在校的普通本、专科学生个人独立或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经学校推荐可申报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范围包括:
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形式主要为大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具有创新性或社会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软科学成果、学术论文和文学作品等。
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美术类作品、表演类作品、“挑战杯”获奖成果及已获得省教育厅组织的学科竞赛、专业比赛奖励的成果不属于奖励范畴。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各院(系)在组织申报时应严格执行《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暂行办法》和《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标准(修订)的通知》文件精神推荐成果申报项目,不符合文件要求的不予推荐。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未在正式刊物(校级刊物及以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作品(含仅有用稿通知、出版合同等而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
2.造型外观设计、建筑景观设计、软件设计类作品无实际应用证明或使用效果证明的(如中标、采用等);
3.在非正式期刊网络版发表的网络作品;
4.仅有专利申请受理书而未正式授予专利的;
5.申报人不是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作者)的;
6.长学制(八年制)学生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完成的成果;
7.申报材料无法提供可供支撑的成果原件的;
8. 已获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各项比赛奖励的成果。
(二)材料要求
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以院(系)为单位进行。申报材料由院(系)统一提交(采取电子方式):
1.《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中必须有两名副教授以上的专家推荐签名)。申报表设置为A4型纸,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填写,填写完整的申报表由院系确认盖章;每人限报一项,每项申报者不得超过5人。
2. 成果原件。学术论文须扫描封面、封底、目录、刊号页及正文部分。其他纸媒类型成果参照学术论文提供(文学类作品原件章节较长的,仅提供简介及10页以内的精彩章节);多媒体类型成果可提供不超过5分钟的视频介绍材料(MP4格式,分辨率640*480)。如有被“三大检索”等收录的学术论文,原则上还应提供被SCI、EI、ISTP、SSCI、CSSCI收录情况的检索报告(须国家认定权威检索机构盖章,报告含有影响因子、他引次数等指标);
3. 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鉴定材料、成果设计方案、实物展示图片(格式JPG,分辨率150dpi以上)等;
以上3项为每项成果申报料,需按顺序扫描原件后制成PDF文件(分辨率150dpi以上,大小控制在5MB以内),每项成果单独成一个PDF文件,命名规则为:学校名称-院系名称-成果科类编号。
4. 申报材料的分类。一、文科类-A;二、理科类-B;三、工科类-C;四、农医类-D。申报材料的分类请按成果本身所属的科类划分,不按学校性质和学生所在院(系)来划分。
5. 各院(系)须填写《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份,汇总表分别以纸质文档(A4规格纸)和电子文档(EXCEL文件)报送。成果名称及形式填写要规范,成果名称一律写在“《 》”内,前加与之相应的成果形式名称,如“长篇小说《…》”、“科研论文《…》”、“专利《…》”等。
6.各院(系)可参考《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暂行办法》和《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标准(修订)》组织申报工作。
三、申报时间
请各院(系)教务部门、学工部门协调一致,自通知下达之日起,广泛宣传,充分动员,积极组织,于3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分类汇总报送教务处。学校将对各院(系)申报的成果进行校级评审,并将申报材料报送湖北省教育厅。
联系人:雷老师 87542855;Email: cherrylei@hust.edu.cn。
四、成果奖励
为了调动各院(系)师生、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学校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同时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对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获奖者有相应的奖励政策。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2015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获奖名单
2.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3.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
4.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获奖名单及做好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