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以及推免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学校在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华中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细则》进行修订,形成了《华中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华中科技大学
二O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华中科技大学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
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以及推免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学校在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华中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细则》进行修订,形成了《华中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
一、可获免试推荐研究生指标单列的项目和获奖者的条件
1.教育部和财政部资助的各类大学生竞赛项目最高奖获得者;
2.教育部、团中央组织的各类大型课外科技竞赛项目最高奖获得者;
3.部分由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教育部高教司批准的、覆盖面广的基础竞赛最高奖获得者;
4.各学科领域认可的省部级或国际权威性学科竞赛最高奖项目获得者;
5.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权威期刊发表相关论文或出版编著书籍者;
上述各条所列免试推荐研究生指标单列项目参见附件1。
二、可获免试推荐研究生综合成绩加分奖励的项目和获奖者的条件
1.获得免试推荐研究生指标单列奖项排名靠后者或该项目较低等级奖项获得者;
2.经教育部高教司批准的各级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奖者;
3.经上级主管教育部门批准的省级学科竞赛获奖者;
4.有关行业主办的国际国内学科竞赛或考试获奖者;
5.国际、国家级或省部级体育、文艺类竞赛获奖者;
6.在核心或权威刊物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者,在读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者;
7.在校期间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者。
上述各条所列免试推荐研究生奖励加分项目参见附件2,如属同一项目奖励取高分,不累加。
以上条款未提及的指标单列项目、奖励项目和奖励分值等由教务处与有关单位协商认定。本细则从2010级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开始执行,2008级、2009级本科生可参照执行。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标单列项目汇总表》
2.《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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