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软件学院网站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软件学院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经2023年2月13日学院党政联席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委员会
2023年2月13日
软件学院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网络宣传工作,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信息管理,不断扩大学院影响,确保网站定时更新,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网站群建设管理办法》(校信息化〔2016〕10号)和学校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网站(http://sse.hust.edu.cn)是面向社会宣传、展示学院品牌形象的重要窗口,各项内容应该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院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及相关工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二条 成立学院网站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网站建设的领导工作,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宣传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工会主席、院长助理等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学院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网站的建设、运行、更新和管理,学院分管宣传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工作小组组长,工会主席、院长助理、教师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组织人事干事、本科生教务办公室主任、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团委书记、学生工作组组长、研究生工作组组长、科研秘书、网站信息审核员等人员任工作小组成员。
第三条 按照“谁运维谁负责、谁提供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负责对相应板块内容更新维护,并明确一名信息员。分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负责监督考核。
第四条 各科室负责相应栏目或板块内容。
学院办公室:学院概况、师资队伍、党群工作、理论学习、科学研究、学术活动;
本科生教务办公室:本科生教育;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研究生教育;
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学工天地、院友之家,党群工作栏目中学生党建、共青团板块;
工会:党群工作栏目中工会板块。
第三章 网站内容维护规范
第五条 各科室负责整理本部门需要在网站上发布、修改和删除的各类信息及意见。信息发布前须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学院网站信息审核员在网站群平台上审核后发布。
第六条 各科室信息员应主动关注所负责栏目或板块内容,保证网站内容更新频率,新闻动态类栏目原则上每周应至少更新一条信息。
第四章 网站安全管理
第七条 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要求内容健康、主题鲜明、客观准确,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社会公德,不得有损国家利益和学校利益。
第八条 凡涉及保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第九条 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个人隐私;转载信息应注明转载,并标明出处及作者。
第十条 各科室信息员每周对所负责板块内容至少浏览两次,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学院网站审核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将网站管理纳入部门和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对于所负责板块更新速度快、内容质量高、用户反响好的负责人予以奖励;对于内容更新慢、质量不佳或发生事故的予以惩罚;对于因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具体责任人、审核人员和分管院领导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软件学院党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