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强之星”及“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推荐通知

2023-04-03  点击:[]

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校庆7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我校学生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根据团省委、省学联和校团委通知要求,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5月至9月

二、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

三、奖励设置

拟择优推荐人到校团委选参评全国、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及“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此次活动将为所有获评者发放荣誉证书,其中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的,每人将同步获得10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每人将同步获得2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仅获评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的人员不发放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1.截至2022年暑假前,在学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等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活动安排

(一)个人申请

向团支部提交报名材料。

(二)团支部(即日起至4月17日)

各团支部组织团支部进行推选,每团支部推荐不超过2人。4月17日中午12点之前提交材料。《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1)、《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Word版)、每名推荐对象的学习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反馈、盖章扫描件)、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登记照、社区推荐证明(仅申报“社区实践”类需要提交,证明须社区居委会盖章),以“团支部+姓名+事迹类别”命名报送至活动邮箱(hustrjtx@163.com)。

(三)学院团委推荐阶段(4月17日-4月19日)

学院组织推报工作,遴选出具有典型事迹、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并做好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六、有关要求

1.规范遴选程序。各二级单位团组织要严格对照标准,注重深入一线团支部,认真履行班级(团支部)逐级推报的程序要求,深入挖掘发现新典型,真正做到全面发动、广泛覆盖。

2.注重宣传引导。要结合线上线下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引导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联系人:侯君红

联系电话:027-87992253

电子邮箱:hustrjtx@163.com

附件:1.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2.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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