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软件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收据兑换和核查材料补交通知

2007-06-19  点击:[]

已参加我院复试的同学,请于4月12日前凭“准予体检的复试通知单”到软件学院教务办公室换取复试定额收据,超过规定时间我院会将所有票据上交财务不再办理收据兑换手续。

凡未交复试核查材料(应届生需交在校历年成绩单及现实表现材料,非应届生需交成绩单)的考生,请于4月20日前将所有材料补交齐全。

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

200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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