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本科生办理学分认定流程及注意事项
办理学分认定的流程:
1、在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时,应正确、完整填写表格中各栏信息,课程名称应写课程全称。
2、学院在每学期第1-2周集中受理学生的学分认定申请。请需办理学分认定的同学,将学分认定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交学院教务办(东十三楼北楼205)统一办理。教务办审核后集中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合格者,学院教务办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3、在学院统一办理学分认定时间之外提出学分认定申请,需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流程。具体流程如下:将《学分认定申请表》交教务办初审——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学院教务办盖章——送南三楼521本科生院计划科审核盖章——将审核盖章完的申请表交学院教务办处理。
注意事项:
1、拟认定课程的教学内容应与原修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原修课程的教学要求、学分数应等于或高于拟认定课程。
2、原修课程与培养方案所要求的课程内容不相关,则无法认定为本专业课程学分,但原修课程的成绩可以不计入学生的加权平均成绩,请在说明栏备注“不计加权”。
3、学分不予重复认定,经认定后不予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