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〇一六届春季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6-01-04  点击:[]

2013级各研究生班:

为了全面总结二〇一六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在校情况,对毕业生进行毕业鉴定,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优秀毕业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

1.评选对象:2013级全体全日制双证研究生。

2.评选条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条和其他(2)—(6)条任意两个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 践科学发展观,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4)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称号、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单项奖学金。

(5)毕业论文优秀者、实习优秀者。

(6)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7)违约的学生不能参加评选。

3.评选名额:30名,每班各6名。

4.评选办法参见《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执行。

5.《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要求用黑色墨水钢笔或水性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自我总结和组织鉴定要求实事求是、认真负责。

二、评选时间安排

1、接收研究生申请时间:2016年1月5日——2016年1月8日

2、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选时间:2016年1月9日——2016年1月12日

3、评选结果公示时间:2016年1月13日——2016年1月15日

4、评选结果上报时间:2016年1月16日

三、 评选步骤

1、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

2、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申请者的条件和资料,初定获奖者;

3、学院张榜公布初评结果,听取意见;

4、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查,并报学校审批。

四、几点要求

1、凡申请的研究生,将申请审批表中申请理由部分和导师意见栏填写好后,交到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4室);

2、一律用黑色钢笔填表,用圆珠笔填表的均取消获奖资格。

3、所有申请优秀毕业研究生者需登陆HUB系统研究生奖学金系统,填报自己所获奖项,院系审核提交。

4、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表彰文件出台后颁发荣誉证书,《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载入个人档案。

5、暑期毕业研究生统一参与此次评选。

6、由于春季毕业学生人数较少,学校此次春季优秀毕业生只评定,表彰文件将与暑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一并进行,而不单独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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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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