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对我校品学兼优的研究生进行奖励,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华中科技大学博世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鼓励他们更努力地学习,成为社会有用之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指标分配:
博世奖学金指标为1名研究生,院系推荐2人(其中博士研究生不得超过20%),且评选对象为硕士二年级和博士二,三年级学生,每人6000元。
二、学生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公益性活动,善于交流沟通,在本专业同学中具有一定的表率和影响力;
3、学习能力强,具有出色的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竞争意识;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列学院前25%;
5、参与过校级或全国性的研究课题、科研项目或专业比赛,综合能力突出;
6、同等条件下,以下学生优先考虑:
a.博世校园俱乐部核心成员及活跃分子,且为社团发展作出贡献者;
b.承担了与博世产品技术有关的项目和课题研究,或与博世教席资助教授共同协作开展相关领域研究者;
c.参加博世技术或资金支持的校园活动或团体,且表现突出者。
7、除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学金统一参评资料外,须附《博世奖学金个人申请陈述表》。
三、评选办法:
1.院系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按照博世奖学金标准进行初评,上报研工部;
2.研工部收集整理审核所有获选人材料后报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3. 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四、评审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表格(见附件,打印后手写签名版);
2.个人申请书(打印后手写签名版);
3.个人成绩单(加盖公章);
4.个人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评审时间:
请于1月21日下午4点前将上述前4项评审材料(纸质版交204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