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2011年暑期就业方案有关问题
2011年7月底前能答辩的毕业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包括进博后、出国留学、委培定向生)暑期派遣工作已经启动,各院系研究生辅导员通过研究生就业信息网报送院系2011年暑期就业方案的报送时间为2011年5月25日~5月31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安排
1、毕业研究生校对个人信息
5月23日~24日期间,报暑期毕业的毕业研究生(博士生、硕士生)需登录研究生就业信息网校对个人签约信息。5月24日下午17:00时将关闭学生校对通道,不再进行校对。
具体方法:报暑期毕业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就业信息网,从注册信息栏进入到个人信息察看,对栏目下方就业信息(黄色)中的户档和报到地址进行校对,若无问题则点击确认,若有问题则直接修改。个人签约信息校对修改只有一次机会,提交确认后若发现仍有错误需修改时,请找院系辅导员进行修改。
若符合报暑期就业方案的学生不能及时校对,由院系辅导员负责校对、确认这些学生的就业信息。
2、辅导员修改学生信息
院系辅导员登录研究生就业信息网,通过信息校对---学生就业校对查看---查看已核对学生名单列表,找到需修改信息的学生。在列表的最后一栏的操作中点击“反操作”后则重新开启学生的就业核对,学生再重新进行修改。
3、院系网上核对并上报暑期就业方案
5月25日~31日期间,对于申请暑期毕业并已在网上校对个人签约信息的毕业研究生,需要报暑期就业方案的,由院系辅导员对本单位全部毕业研究生的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后,点击“上报”操作。不报暑期就业方案的不要点击操作(即使该生信息有错误)。
网上校对和报暑期方案流程流程
4、院系提交暑期就业方案纸质档及相关材料
院系完成2011年暑期就业方案网上确认、上报及下载后,请将下载的就业方案打印成文档材料,经院系盖章交就业办存档。请院系按报2011年暑期就业方案交表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就业协议书院系留存联(按就业方案表排序)、录博证明、博后进站通知或个人进站申请、出国相关证明、回原籍申请、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相关材料和登记表、《毕业生就业证明》、托管相关材料、就业方案的文档材料等提交到就业办。
二、办理户档托管的相关事项
1、需办理户档托管的对象
(1)已明确要出国留学(工作)的毕业生;
(2)签约到北京、上海或其它单位已明确不能解决户口的;
(3)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学生;
(4)不想就业坚持考博、考公务员者。
(5)单位要求学生先实习后签协议的。
(6)签约单位书面同意其户档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户档托管的毕业生。
(7)签约单位只接收档案,不解决户口的毕业生。
(8)春季派遣为待分并且5月23日前未签约的毕业生。
2、如何办理户档托管手续详见《研究生就业指南》第26页。
3、集中办理托管的时间和地点
2011年暑期毕业生的托管手续集中办理时间:5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地点:研究生学术中心。
4、办理托管的毕业生,其网上填写签约单位和户档地址,均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三、对于暑期方案中特殊情况的报送说明
1、关于出国、出境留学(工作)
(1)毕业研究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又提出要出国(出境)留学(工作),需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其违约函件,办理违约手续后,才能办理出国留学(工作)有关手续。
(2)截至院系报方案时还没有收到国外通知书的学生,又想出国留学(工作),有单位的报单位。不找单位的学生与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户、档托管手续,4月下旬以后由省就业中心为其办理出国手续。
(3)已办理出国(出境)留学(工作)的同学,考虑到出国留学的不确定因素,这类学生也需办理户档托管。院系报方案时,接收单位栏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在备注栏填:**国家留学(工作)。
2、关于毕业生自主创业和自由职业
自主创业和自由职业的毕业生需要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户档托管手续。院系上报方案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毕业生自主创业单位名称和所在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办理户档托管办法和时间请参照第七条。毕业生需填写《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登记表》(表格从研究生就业网上下载)。院系将学生填写好的《自主创业登记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研究生院管理处就业指导办公室存档备查。
3、关于考博,进博后
考外校博士,还没有收到录取通知的,若签了就业协议,报就业单位;若没签就业协议,要学生写一份申请,报******大学录博,万一不能录取,后期办理改派手续。
进博后,截至报方案时还没有收到进站通知的,若签了就业协议,报就业单位;没签单位的,进站有把握的,要学生写出书面申请,报****大学博后,若进站不成,后期办理改派手续。
4、关于报考公务员、选调生
考公务员、选调生还未签约的毕业生就业方案暂时报待分,这批学生待分只能待到2011年8月30号,到时还没签单位的学生务必在8月30日到学校办理户档托管。
四、常见问题的说明
1、什么地区需要人事部门的接受收函
落户到北京、上海地区,一定要有市人事部门或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落户的接收函。
2、到北京、上海就业的毕业生报到证签发时间
(1)已与北京签订就业协议,单位明确解决户口,学校派遣时签发报到证。若去单位报到后不能解决户口,由单位出具不能落户证明,学生必须在今年8月30日到校办理户档托管手续。
(2)已与上海签订就业协议,进沪有一定把握,这类学生就业方案先报签约单位,待上海户口批准后,凭《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黄色联到就业办登记并集中办理上海报到证,上海户口未获批准的毕业生,由单位出具不能落户证明,在今年8月30日到校办理户档托管手续。
3、截止到学校上报暑期就业方案时还未落实就业单位,想回家庭所在地的学生,怎么办理相关手续
想回家庭所在地的学生由本人写申请,说明家庭所在地详细地址,院系签字盖章后,学校将其派回家庭所在地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档案一并寄往。
4、暑期就业方案毕业生的违约改派时间
由于网上整理上报暑期就业方案,6月停止办理违约手续,暑期方案改派时间为2011年7月上旬到12月底,具体时间请于6月底见网上通知。
五、暑期就业方案派遣离校时间
国家规定暑期毕业生派遣时间为7月1日,学校预计毕业派遣离校时间为2011年6月23号左右。
研究生就业办
201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