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23集中办理托管手续的通知兹定于5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在研究生学术中心,集中办理2011届毕业生的托管手续。(医学院毕业生若需办理托管手续,请等医学院通知)
一、需办理户档托管的对象
(1)已明确要出国留学(工作)的毕业生;
(2)签约到北京、上海或其它单位已明确不能解决户口的;
(3)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学生;
(4)不想就业坚持考博、考公务员者。
(5)单位要求学生先实习后签协议的。
(6)签约单位书面同意其户档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户档托管的毕业生。
(7)签约单位只接收档案,不解决户口的毕业生。
(8)春季派遣为待分并且5月23日前未签约的毕业生。
二、办理流程
1、毕业研究生填写《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该表从研究生就业信息网(http://career.hust.edu.cn)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正面打印申请表,反面打印托管办法,一式两份),填写好后由院(系、所)负责人签章。
2、集中办理现场,将院系签章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交现场工作人员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将空白协议书或单位出具的不能解决户口档案的证明交工作人员审核(若有其他特殊情况,请院系出具证明并加盖院系公章),并将80元托管费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加盖公章。
3、将办理好手续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交现场工作人员复印留存。
三、注意事项
1、集中办理托管的毕业生需准备《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一式两份、登记像片(1寸2张黑白彩色均可)和80元托管费。
2、现场集中办理托管时,务必携带空白协议书或单位出具的不能解决户口档案的证明,若有其他特殊情况,需带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加盖院系公章。
3、办理托管的毕业生,其网上填写签约单位和户档地址,均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4、托管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请在当年10月30前务必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和“户档托管申请表”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档托管部审核办理,交纳10元党费(每月一元,从当年7月到第二年4月),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将介绍信回执交回或邮寄回学院。
5、其他相关事宜详见《研究生就业指南》第26页。
研究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