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优秀研究生实施细则.

2008-09-24  点击:[]

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评选优秀研究生实施细则

为激励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勇于开拓创新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决定在研究生中开展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优秀研究生评选对象

优秀研究生评选对象是所有在册的二、三年级双证、单证(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研究生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二、优秀研究生类别

1. 三好研究生

2. 优秀毕业研究生

3. 三好研究生标兵

4. 优秀毕业生干部

三、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一)三好研究生条件

1.政治思想好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科学荣辱观,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好(2条必须具备, 1、3、4条任选其一)

⑴ 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意拓宽知识面,理论联系实际,学术思想活跃,至少在国际、国内重要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

⑵ 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课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学位课单科不低于70分,学位课平均成绩计算公式M=∑MA/ΣA;式中M、A分别为第门学位课考试成绩和学分数);

⑶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⑷ 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在工程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公司好评。

3.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的体魄,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有益的文体活动,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在创建文明寝室活动中表现积极。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条件

参照三好研究生条件,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称号或单项奖学金,毕业论文优秀,科研成果突出,认真地执行国家分配政策。

(三)三好研究生标兵条件

三好研究生标兵从三好研究生中产生,各年级各评选1人。

(四)优秀研究生干部

参照三好研究生条件

四、一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研究生

1.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及以上处分者;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者;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毕业者;

4.在科研工作和工程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者。

5.参与各种非法组织者;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者;

7.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院工程实践安排者;

8. 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五、优秀研究生评选时间和办法

1.优秀研究生的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三好研究生在每年九月进行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每年五月进行评选。

2.学院每年根据评选条件和时间要求进行评选工作。

六、优秀研究生评选比例和奖励办法

1. 三好研究生,按在册所有研究生人数的15%评选。

2.凡评上三好研究生者,由学院授予“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三好研究生”荣誉称号,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三好研究生审批表》,存入个人档案。

3. 优秀毕业研究生,按每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5%评选。

4. 凡评上优秀毕业研究生者,由学院授予“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审批表》,存入个人档案。

七、优秀研究生评选步骤

1.对照优秀研究生的条件,本人申请;

2. 导师签署意见;

3.在党支部或班委会组织下进行群众评议;

4.党支部或班委会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集中,提出人选报院研究生工作组;

5.研究生工作组审核,张榜公布听取意见;

6.研究生院审查,报学校审批。

八、几点说明

1.学院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好评选优秀研究生这项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评选优秀研究生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

九、本细则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由软件学院负责解释。

软件学院

二ОО八年九月一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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