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华中科技大学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告

2007-12-12  点击:[]

各有关院系:

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已开始,请各院系认真组织教师积极申报。

一、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2月25日上午11:00前,各院系将申请书初稿一式1份交科技处基础办。

2、2月27日校内专家评审。

3、2月28日将评审结果返回院系。

4、3月10日各院系将正式申请书(双面复印)和项目数据包交基础办,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一式2份,杰出、杰出(外籍)及海外青年基金一式3份

二、注意事项

1、严格遵循日程安排,逾期恕不受理。

2、申请者严格按基金委基金条例和项目管理办法及2008年项目指南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填写申请书。

3、杰出青年基金、重点项目申请者必须在1月11日前将基本情况报基础办备案。

4、申请者认真核查本人和项目组成员能否申报、是否超项、是否要推荐信等,如出现超项和形式审查不合格等问题,由项目负责人自己负责。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亲笔签名,而且要上交至少1份原件

6、 院系应认真审查申请书内容,特别是申请者和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并由科研副院长(副系主任)在学校留存的申请书和院系汇总清单上签字、盖章以确认其真实、有效。

7、有些学科或项目要求提供某些附加材料,申请者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基金委会予以初筛。

8、若项目组有外单位人员参加,必须在简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加盖合作单位的公章(必须是红章)。

9、若项目组有境外人员参加,必须有境外人员的亲笔签字的确认函。

10、在职研究生必须有导师同意函,中级职称以下必须有两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意见。

11、我校人员参加外单位项目者将签名页复印,经院系领导签字盖章后再到基础办盖校章。

12、2008年启用调整后的新申请代码,请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2008年度项目指南》中查阅。

三、其它:

1、申请书于2008年1月1日后到基金委网站下载,网址:www.nsfc.gov.cn

2、每项交申报费100元(3月10日与申请书同时交)。

3、未尽事宜,请与各院系科研秘书和科技处基础办联系。

科技处 2007.12.7

欲申请者请于2008年2月22日上午11:00之前交于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200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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