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高水平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校教〔2015〕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学校将对2015年华中科技大学本科高水平教学成果进行奖励。现请有关单位组织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为《华中科技大学高水平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校教〔2015〕2号)中没有明确列出,但是为学校赢得社会荣誉、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国际、国内重大教学成果或奖励。
2.《华中科技大学高水平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校教〔2015〕2号)明确列出的本科高水平教学成果项目,教务处将按照文件规定发放相应的奖金,不需申报。
3.以院(系)为单位组织申报,并于 3月31日前提交一份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表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电子版材料发yanliu2008@mail.hust. edu.cn。
4.教务处对材料进行审查,报校领导审批,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相应的奖金。
联系人:刘燕 联系电话:87542123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