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教学研究项目的过程管理,确保研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学校决定对2014年和2015年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4年和2015年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进度及实施质量和实施效果(针对合同中的目标与预期成果形式);(2)中期检查报告质量;(3)中期检查材料完整性;(4)经费使用进度及规范性等。
三、检查工作组织方式
1.校级重大专项
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中期检查,以汇报、研讨交流方式实施(研讨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省级项目和校级项目
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组织中期检查,各组织单位按照检查工作基本要求、可结合自己特点开展。
四、检查工作基本要求
1.评审形式:可为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或其他更为有效的形式。
2.评审专家组:各组织单位应成立专门的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研究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并采取回避原则(项目组成员不参与评审专家组)。
3.评审标准:见附件1。
五、提交材料要求
1.各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包括:
(1)《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
(2)项目中期汇报PPT(按照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准备);
(3)项目中期研究进度报告;
(4)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支撑材料;
(5)经费支出明细(可从财务处网页下载)及使用进度;
(6)《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2.各单位提交的材料为:
(1)校级重大专项
①《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格式见附件3):由各单位教学负责人签署意见、盖单位公章。
②各项目中期检查材料(电子版)。
(2)省级项目和校级项目
①单位工作总结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含评审形式、评审专家组构成情况、各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实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报告由各单位教学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中期检查评审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格式见附件4):由评审专家组签字。
③各项目中期检查材料(电子版)。
3.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4月12日。材料提交方式如下。
主校区各单位:纸质档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wangying@hust.edu.cn,联系人:王莹,027-87558300;
同济医学院各单位:纸质档交至医学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liubaizhi@hust.edu.cn,联系人:柳柏枝,027-83693170。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