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激励学生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导青年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为学校70周年校庆增光添彩,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学校党委研究,今年“七一”前夕在全校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中开展评先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及数量
1.先进基层党组织,不超过50个。
2.优秀共产党员,不超过9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所推荐学生党支部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根据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好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教育引导学生听党话、跟党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身边同学;组织学生党员参与学生事务管理,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以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培养教育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所推荐的学生党支部,需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组织换届、党费收缴等基础党务工作。
(二)优秀共产党员
所推荐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根本宗旨,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奋勇争先,无私奉献,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身边同学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品德高尚,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广泛的代表性和较大的影响力,受到师生广泛赞誉。所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应当自觉、积极、认真参加党组织活动,自觉按时交纳党费。
三、评选办法及工作程序
1.基层推荐(6月6日-6月15日)。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以所辖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为主体,参照评选条件和类别,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综合各单位推荐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经研究后提出本单位推荐名单报学校组织部。报送时应提交《申请表》(附件2、3),另附事迹材料一份(1500字以内)。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原则上推荐学生党支部不超过2个,优秀学生党员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进行推荐。推荐名额综合学生党员总数、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本科生“先锋党员”评选、研究生“党员标兵”评选等情况进行分配。
2.综合评审(6月16日-22日)。学校组织部对各二级单位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委员会提出建议表彰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通过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工作要求
党内评先表彰活动是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学习先进、交流经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把握推选条件,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坚持标准,认真把关。推选工作要突出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做到每个典型都能经得起检验,要广泛发动学生党支部和广大学生党员积极参与,坚持自下而上、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监督。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
请申请者周日中午12点之前提交申请表至邮箱houjunhong@hust.edu.cn